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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请你提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7
浏览量:625
市社保局将于8月8日召开听证会
东莞时间网讯 市社保局日前发布了《东莞市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从9月1日起,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工程,市住建局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昨日,记者获悉,市社保局将于8月8日就该通知的可行性召开听证会。听证会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记者了解到,市社保局日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从9月1日起,凡承建东莞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工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工程,市住建局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市社保局此次就《东莞市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明确听证参加人名额共9名。其中建筑业企业代表名额3名,建筑业协会代表2名,法律人士名额2名,建筑业从业人员代表2名。市社保局表示,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来信、电子邮箱(gskdgsi@126.com)或传真(号码:0769-23365381)等方式报名参加听证会。听证会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听证时间:2017年8月8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
听证地点: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社会保险综合大楼六楼2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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