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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集体协商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8
浏览量:982
内容摘要: 意见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将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费补贴等列入最低工资。《意见》提出,各级工会要紧紧围绕工资增长、工资支付、劳动定额、福利待遇及其调整办法等事项,代表职工积极主动向企业方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
上一页:上海市调整部分社会保险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