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CONTACT US
182-5600-5306
0551-65628156
378182646@qq.com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88号金鼎广场B座901室
务工者可能遭遇的10个圈套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1
浏览量:901
杨后强一直从事工友法律咨询,自认为是“中国劳资关系现状调查员”。“现在,务工遭遇陷阱的情况太多了。”
杨后强总结了务工可能遭遇的10个 “圈套”。这些手段或大或小,却都值得警惕。
1.上班打卡,资料可能被抽掉。电子打卡,电脑记录也可能被删掉。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员工没有考勤记录,拒绝承认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外有加班,向员工和仲裁员出示伪造的考勤记录等各种证据。
2.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安抚务工者,劝其签辞工单,签了以后就不认账。
3.一般《员工手册》上都有奖惩条款,尤其应注意记过处分。旷工2天,可以记1次大过,也可以记2次,有时1个小时没来也算旷工,用人单位会称造成生产不顺、影响公司运作。
4.签合同时,每月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签,实际上可能发的多。高工资的人,工资可能会化整为零。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时不如实填写工资单上的发放日期、基本工资数额、加班时间等资料。也有用人单位甚至不给员工提供工资单。还有的准备2份工资表,其中1份专门用于打官司。
5.解雇员工时大多用口头方式通知,拒绝给员工以书面方式的解雇通知书。当员工通过法律途径,对其追讨有关补偿金和被克扣拖欠的工资时,再反诉员工,说员工是不打招呼自行离职,要求员工给公司赔偿1个月的待通知金及因自行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万(天价)。
6.解雇员工时收走对员工所有有利的文字资料,如厂牌、饭卡等。拒绝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
7.签订劳动合同时只有一份归用人单位保留,不提供另一份给员工,这样员工就很被动如同签订的是卖身契。
8.把员工划分为临时工和正式工,降低临时工的工价,不给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等。
9.出现劳资纠纷案后,用人单位利用员工维权的过程慢的缺陷,明知赢不了也要一裁两审(前后要1年多的时间),拖着案子到终审,暗中转移财产和搬迁逃匿。
10.出现纠纷后,先停职,这样员工将无法开展工作,只能辞职。
上一页:上海市调整部分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下一页: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