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CONTACT US
182-5600-5306
0551-65628156
378182646@qq.com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88号金鼎广场B座901室
老板恶意欠薪被判刑九个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量:981
工人辛苦干工程,期间数次要求老板发工资,在签订了还款计划后,被告人孙某某没有按还款计划履行并逃匿,这种恶意欠薪、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仅有违诚信,而且触犯了刑律。12月13日,萧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被告人孙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年底,被告人孙某某先后从两建筑商处承包了萧县安粮小区楼外墙保温工程,并组织13位民工进行施工。期间,建筑商先后将工程款计人民币358115元交付给被告人孙某某,被告人孙某某仅支付工人部分工资款。在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持下,被告人孙某某与被害人签订了还款计划,计划分三次将所欠民工工资全部还清,后被告人孙某某没有按还款计划履行义务并逃匿。2016年5月4日,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被告人孙某某下达了萧人社监令字(2016)020号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于同年5月10日前将所欠民工工资241583元支付给民工,后仍拒不支付。2017年6月27日,被告人孙某某被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桃仙公安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有能力支付,但以逃匿的方式规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被告人孙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页:本年度新增分包项目
下一页:包工头被逼上吊塔几小时不愿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