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CONTACT US
182-5600-5306
0551-65628156
378182646@qq.com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88号金鼎广场B座901室
劳务派遣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5
浏览量:511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还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为防止滥用劳务派遣用工,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